強農惠農政策主要涉及兩大方向,一是對農業的支持保護政策,二是對農村的優先投入政策。今后在繼續加大投入的基礎上,關鍵要調整政策的著力點,把主要精力放在創新使用方式、提高支農效能、優化投入結構上,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途徑,加大財政支農政策供給
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日前聯合發布2019年重點強農惠農政策。政策包含了農業生產和流通、農業資源保護利用、鄉村建設等六大內容,透露出了方式創新、結構優化的強烈信號。筆者認為,這是國家強農惠農政策持續優化的重要標志,今后要以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增綠為目標,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途徑,加大財政支農政策供給。
強農惠農政策主要涉及兩大方向,一是對農業的支持保護政策,二是對農村的優先投入政策。財政是公共資源的核心部分,也是國家政策的基礎工具。農業農村具有強烈的公共屬性,具有保供給、保收入、保生態的功能,其自身盈利性較低,有很強的外部性,尤其需要財政支持。無論對農業還是對農村,財政支持不能減、力度不能小。
從農業來看,相比二三產業,農業是弱質產業。各國都對農業予以補貼和保護。近年來,我國財政對“三農”的投入快速增長,范圍越來越寬,已初步構建了一套較完整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促進了糧食豐產和農民增收。但是,由于農業底子薄,基礎投入欠賬多,加之農業成本“地板”抬升和價格“天花板”觸頂,目前的政策力度還不能滿足農業發展需要。
從農村來看,相比城市,農村是短板領域。過去很多年,城里的事情財政管、村里的事情農民辦,城鄉差距較大。隨著城鄉融合發展的推進,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不斷擴大,基本改變了“農民的事農民自己辦”這一格局,但離鄉村振興的要求和廣大農民的期待還有很大距離。
隨著財政收入增幅趨緩以及農業補貼日益逼近世界貿易組織的“黃箱”補貼上限,強農惠農政策確實一定程度存在激勵效應遞減問題,需要調整和完善。最近兩年,國家已開始著手調整完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推行玉米價補分離、農業三項補貼制度改革。今后在繼續加大投入的基礎上,關鍵要調整政策的著力點,把主要精力放在創新使用方式、提高支農效能、優化投入結構上。
創新使用方式,要做好“整合”文章。“整合”,就是要發揮規劃的統籌作用,把各類涉農資金盡可能打捆使用,形成合力。重點是對補貼實行分類整合,區分對農業的產業支持、對農民的收入支撐和對農村的環境保護三大類。需要明確的是,所謂整合,即“不撒胡椒面”。但不意味著不管不顧小農戶,政策重點支持新型經營主體,主要是指支持能顯著帶動農民增收的新型主體,最終目的還是惠及廣大普通農戶。
提高支農效能,要做好“撬動”文章。“撬動”,就是要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通過以獎代補、貼息擔保等方式,引導各類資本投向農業農村。財政支農要優先用于公益性強、受益面廣、建設周期長的領域,優先用在必須依靠政府有效組織和推動的領域。有些領域,市場自身就能更好發揮作用的不應給予財政支持。強農政策要處理好支農惠農與資本參與的關系。鼓勵社會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農業服務、農產品加工等產業。
優化投入結構,要做好“引導”文章。“引導”,就是更好指導農業生產、優化供給結構。首先要突出效益導向,加大對農田水利、農業科技、職業農民培訓等的投入,促進農業降成本、提效率。其次要突出綠色導向,加大對退耕還林還草和耕地休耕輪作、土壤地力保護、化肥和農藥減量、地下水超采治理等的投入,促進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經濟日報記者 喬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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