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熱詞背后的法治力量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成就巡禮之二
這是新中國法治進程中激動人心的一刻,它連接過去、指向未來——
2020年5月28日下午,北京,人民大會堂,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會場頓時爆發出熱烈的掌聲。在全面依法治國的新時代,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終得實現,一部真正屬于中國人民的民法典由此誕生。
如果要評選今年的法治熱詞,“民法典”可謂當之無愧。從審議、出臺到即將實施,民法典的每一步都牽動著無數國人的心。宣示權利、明確義務、保障自由、確立準繩,“從搖籃到墳墓”,民法典呵護著每一位公民。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
民法典出臺伊始,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為百姓美好生活保駕護航
小區電梯間的廣告,收入歸誰所有?畢業租房煩心事不斷,如何避“坑”?情侶分手后,“補償協議”有效嗎?離婚后“被負債”,如何維權?這些百姓身邊事,都能在民法典里找到答案。
“老百姓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與民法密切相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指出。7編、1260條、超10萬字,民法典堪稱一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保護民事權利這一主線,民法典切實做到“民有所呼,立法有所應”——總則編做好民事權利制度的頂層設計,強化對民事權利的保護;物權編明確物的歸屬,確立平等保護原則;合同編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保障契約自由;人格權編明確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婚姻家庭編和繼承編以維護婚姻家庭和諧穩定為目標,保護公民的婚姻家庭權利和財產繼承權利;侵權責任編完善民事權利受侵害情況下的救濟渠道和規則,從而形成規范有效的權利保護體系。
聚萬眾智慧,成偉大法典。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先后10次公開征求意見,共有42.5萬人提出102萬條意見建議,3次組織全國人大代表研讀討論,多次舉辦意見征詢會、座談會。這場全國火熱的大討論,讓民法典匯聚了14億人的最大公約數。
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提供支撐
“民之為道也,有恒產者有恒心。”法律能夠確立交易規則、保障契約自由、維護交易成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法治經濟。
“民法典對主體制度、物權制度和合同制度作出系統規定,為市場經濟運轉設立了市場準入、財產權屬與利用、市場交易規則等,使其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基本法。”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申衛星表示。
民事主體制度中的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為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公平競爭提供了基本準入資格和民事商事行為規范;調整所有權及相關權利關系的物權制度,為公有制的實現、為保護和促進各類所有制經濟發展提供了制度安排;調整各類交易關系的合同制度、擔保制度,為各類民事主體自由參與市場交易、實現經濟利益提供了基本行為準則;調整各類侵權訴求關系的侵權責任制度,則是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重要制度。這一系列基本民事法律制度,都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不可或缺的規范和規則。
習近平總書記在與企業家座談時強調,要實施好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完善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民法典,恰恰就是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制度根基。
明確營利法人的商主體地位,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三權分置,完善擔保物權制度,明確禁止高利放貸,保護技術成果、促進技術創新……申衛星認為,民法典的頒布,標志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的成熟,將通過法律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良性互動,激發未來中國經濟發展的無限創造力。
為國家治理現代化奠定法律基石
“凡將立國,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我們黨先后4次啟動制定和編纂民法典相關工作,但由于條件所限沒有完成。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編纂民法典大幕由此開啟。
合同法、物權法、婚姻法、繼承法、擔保法、侵權責任法……長期以來,一部部民事立法的出臺,為社會生活的各方面提供了基本遵循。但是,這些單行法律彼此難免存在相互重復、矛盾甚至“打架”的地方。
作為我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系統化檢驗和升級了我國民事法律體系,民事法律的體系性和科學性有了極大飛躍。
“法與時轉則治。”縱觀世界近現代史,一部適合國情的民法典,對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治理發揮出巨大的法治推動力。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王利明表示,1804年《法國民法典》是19世紀風車水磨時代的民法典代表,1900年《德國民法典》是20世紀工業社會的民法典代表,而我國的民法典則成為21世紀互聯網時代的民法典代表之作。
未成年人高額網絡打賞、大數據“殺熟”、網絡“軟暴力”頻出、網絡游戲裝備被盜……互聯網時代,網絡空間治理刻不容緩。民法典強化對人格權的保護、有效規范網絡交易、保障個人的信息權利、豐富權利公示方法、預防網絡侵權行為,為構建清朗網絡空間筑起法律基石。
高空拋物重傷路人、高鐵“霸座”無視公德、見義勇為反被追責、找人代孕人財兩空……面對社會治理中的失范現象,民法典確立公共空間行為規范、厘清各方責任、弘揚社會正氣,為社會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為和諧有序的社會生活賦予了法律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襲來,各地的防控實踐給民法典提出了新課題。民法典對與疫情相關的民事法律制度作了有針對性的修改完善,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更加有章可循。
近日,上海市崇明區民法典宣講團走進鄉鎮村居,為鄉親們送來一份份民法典普法“大餐”。隨著廣泛宣傳,民法典的原則和精神正飛入尋常百姓家。
從莊嚴的人民大會堂到市井坊間、尋常巷陌,民法典激蕩起的法治漣漪,正在并將長久影響中國人的生活。
(本報記者 靳昊 劉華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