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隨著各類社交媒體、網絡直播和移動短視頻的發展,“網紅”在互聯網空間迅速崛起。然而,自這個群體誕生之日起,其負面新聞就屢屢見諸報端,“抖音一姐”莉歌惡搞國歌、斗魚主播陳一發兒調侃抗日、快手第一網紅“Mc天佑”描述吸毒……前車之鑒歷歷在目,各色網紅仍屢屢“翻車”,這究竟是為何?
某些網紅在事后的道歉信中說,“歷史知識匱乏、法律觀念淡漠”是錯誤行為產生的主要原因。事實果真如此嗎?她或許不知道《國歌法》中的具體條款,但難道感受不到惡搞國歌對國家的褻瀆?她可能不清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具體細則,但連抗日戰爭對民族的傷害也茫然不知?素質低下,也許是個別網紅行為失范的重要原因,但更值得思考的是某些網紅在流量誘惑下鋌而走險的僥幸心理。
事實上,網紅頻頻翻車,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兩個方面:一,Web4.0時代的到來將互聯網技術開放、連接、共享的特點發揮到極致,為草根階層提供更大的展示平臺的同時,也更難把控新入場的參與主體的屬性特征,難免產生魚龍混雜的情況;二,互聯網的變現模式始終以流量為核心,這促使內容生產者在注重用戶體驗的同時,傾向于迎合低級審美、偷窺欲望和獵奇心理,進而誘發違規操作。
當然,對網紅群體也要區別來看。他們中的很多人不乏“正能量”,一些人用自己的特長和影響力幫助他人、分享自己的經驗技能等等,這些是值得鼓勵的。
減輕互聯網技術負面效應的關鍵在于建立健全監管機制,而監管的責任主體則是各網絡平臺。互聯網網紅群體中的種種亂象,很大程度上是網絡直播平臺缺少明確的行業規范導致的。從源頭上看,應當適當提高行業門檻,對網紅的從業資質進行審查;從運營上看,要加強行業規范培訓和職業技能指導,提高網紅的法律意識;從整頓上看,平臺應當主動發現問題,對不同程度的問題精細化處理,有針對性地進行批評教育,而不僅僅是遇到問題一封到底。
隨著互聯網經濟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網紅產業也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根據最新的統計,目前中國的網紅粉絲數量已經達到了5.8億人,有專家預測,2018年網紅產業規模將達到1000億。對于這樣一個龐大的群體和產業規模,只有遵循法律法規,堅持行業自律,網紅經濟才能走得穩走得遠。
(責任編輯:單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