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信用額度¥500,000馬上使用”——在手機端彈出的互聯網廣告中,這樣的宣傳用語你是否熟悉?然而,面對一個陌生的用戶,這種承諾實際無法兌現,已經構成虛假廣告,也違反了 《廣告法》相關規定。
隨著移動互聯網“潤物細無聲”的快速發展,互聯網廣告虛假宣傳手段越來越難以被識破,已成為重點盯防領域。就在今年6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聯合發布 《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 (網劍行動)方案》,以適應網絡市場監管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
12件典型案例,11件涉及互聯網媒介
互聯網廣告的應用和發展就像一把 “雙刃劍”。一方面,它為企業帶來了推廣的新機遇;另一方面,為吸引眼球,互聯網廣告卻日益成為虛假宣傳的重要 “陣地”。來自上海市工商局的統計數據顯示,上海廣告案件中,互聯網廣告占比逐漸攀升,從2015年的50%升至去年的80%。
一個數據或許能印證問題的嚴重性:在2017年度上海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12件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例中,僅1件為印刷品媒介,其余11件均涉及互聯網媒介。比如,腦立方的教育培訓廣告,當事人就利用微信公眾號推廣其培訓業務——“通過本學習法的訓練,達到過目不忘、過耳不忘的效果” “7天記住學期整冊英語單詞”……這些極具煽動性的描述與學員參賽獲獎照片、家長聊天記錄截屏等 “搭配組合”,具有極強的迷惑力,違反了 《廣告法》相關規定。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12件典型案例涉及的企業類型覆蓋教育培訓、互聯網企業、互聯網金融、餐飲、保健品等各行各業,但都不約而同地通過門戶網站、搜索引擎、電商平臺、電子郵件、手機App和自媒體等互聯網媒介傳播。
據悉,去年上海共查處互聯網廣告案件4384件,罰沒款9029萬元,同比分別增長146%和95%。
互聯網廣告監管要跟上
在現實生活中,消費者對于廣告易產生反感,企業的宣傳冊、搜索引擎的推廣位、深夜的電視推銷……這些常常會被消費者輕松過濾。但互聯網廣告形式不僅容易 “瞞天過海”,虛假宣傳也容易藏身其中。
“不少公眾號的文章看到最后才發現是廣告,手法太老到了。”很多用戶這樣吐槽。比如,不少推送內容 “明修棧道、暗度陳倉”,開頭借助新聞熱點吸引人,或配以心靈雞湯感染人,最后用 “神轉折”推介商品,讓人始料未及;還有些文章則胡亂篡改原有新聞,加入自己 “私貨”,并通過朋友圈分享、微博動態等方式大肆推廣,等到平臺發現后再刪帖,廣告已經傳播極廣。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指出,互聯網自媒體的極大豐富,拓寬了信息傳播渠道,提高了信息傳播效率,但也加劇了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容易讓用戶 “傻傻分不清”。
面對虛假廣告這一沉疴,整合力量、重拳出擊是必要手段。事實上,在 《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 (網劍行動)方案》發布之前,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 《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作出一定約束。不過有法律專家認為,今天不少互聯網虛假宣傳的推廣模式,在兩年前還沒出現,虛假宣傳內容也越來越隱蔽,監管很容易出現盲區;與此同時,互聯網廣告數量的爆發式增長,也使得監管部門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互聯網廣告的監管需要與時俱進,只有結合最新技術進行甄別和監督,才能清除虛假宣傳在互聯網領域的棲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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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劉園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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