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網紅經濟的日趨活躍,“種草”一詞已經成為很多互聯網用戶使用的流行詞匯。
所謂“種草”,即很多網紅主播,通過視頻、圖片、文字等多種形式的內容創作和玩法創新,向粉絲推薦有特色的生活用品、食品飲料等產品。相應地,通過網紅提供的產品價值、使用體驗等信息,粉絲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購買,不少人將這種行為稱為“拔草”。
與傳統的消費模式相比,這種“網紅電商”的營銷模式,更加適合年輕消費群體的偏愛:富有創意的廣告手法、更加直觀的視覺感受、偶爾“調皮”的宣傳語言,更加容易激起人們的消費欲望。
同時,對于品牌企業以及第三方平臺來說,“網紅電商”帶來的商業潛力是巨大的。一方面,借助網紅對粉絲的影響,產品可以迅速獲得人們的青睞;另一方面,利用各式各樣的創意活動,平臺也可以充分調動網紅在內容創作等方面的積極性,倒逼品牌企業等拓展更加多元的營銷方式。
但需要注意的是,“網紅電商”也存在一些弊端。相關人士透露,一些熱門社交平臺上,很多網紅通過寫“用后感”來夸大產品的功能,實際上他們并沒有使用過這類產品,傷害了普通消費者的利益。還有一些害群之馬,為了牟取暴利,向粉絲推薦低劣產品,擾亂市場秩序。甚至有一些人為了博眼球,做出很多非理智行為,刺激青少年進行沖動消費,這無疑會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影響。此外,為了打造網紅產品,一些商家和平臺雇傭“水軍”,弄虛作假,線上刷好評,把網紅經濟搞得污濁不堪。
實際上,“網紅電商”是互聯網不斷發展的產物,若想長遠發展,必須注重產品的品質和體驗,為廣大消費者提供經得起考驗的產品。網紅群體也需要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誠實勞動,童叟無欺,紅得透亮,為廣大消費者帶來更多物美價廉的產品。
此外,政府相關部門也需要加強市場監管,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不久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共七章89條,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電子商務法的出臺,對規范電商領域各主體行為,維護電商行業市場秩序,引導電商行業持續健康發展都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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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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