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于大數據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的思考
“十三五”時期是中國文化產業進入大數據時代的歷史機遇期,新興產業門類、新業態不斷涌現,新媒體蓬勃發展,文化產業融合發展的趨勢越來越明顯,產業之間的壁壘越來越淡化,這種趨勢對于文化產業發展的升級、轉型、變革,既是挑戰也是機遇。將大數據與文化產業緊密融合,以大數據促進文化產業的大發展乃至文化的大繁榮,是貴州實現后發趕超,促進經濟與文化雙發展、雙繁榮的重要途徑。
貴州省大數據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的基礎與優勢
從基礎條件來看,貴州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的根基越來越深厚。貴州省通信管理局于2019年5月17日發布的《2018年貴州省互聯網發展報告》顯示,從2014年至2018年底,大數據對貴州經濟增長的貢獻率超過20%,大數據企業從2013年的不足1000家增長至2018年的9551家。而大數據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的項目與模式也日益豐富多元,例如早在2015年10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就與貴州省人民政府簽署協議,合作推動“中國文化(出版廣電)大數據產業項目” (簡稱“CCDI項目”),建設“版權云”“廣電云”與“CCDI產業示范園”兩大產業集群和一大產業園區,總投資達200億,將出版、廣電等傳統文化產業與大數據相融合,不斷優化產業結構,進行產業升級,合作模式多元化,項目規模日益擴大。
從政策優勢來看,貴州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2月印發了《貴州省實施“萬企融合”大行動 打好“數字經濟”攻堅戰方案的通知》,并編制了《大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評估體系》,著力在全省14947戶實體經濟企業中推廣應用,加速力推貴州“數字經濟”的發展,促進大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大數據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是貴州省充分利用政策紅利,整合優勢資源,“十三五”期間促進文化產業成為貴州省支柱性產業的重要路徑之一。
大數據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從產業特性而言,大數據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具有先天優勢。首先,文化產業能產生龐大的數據。尤其是互聯網時代的文化產業,無論是音樂、影視的視聽選擇與下載,還是游戲、數字圖書的在線人次與內容偏好,都可以產生源源不斷的巨量數據。其次,通過數據分析,能明晰大多數用戶的需求與發展方向,從而有的放矢,促使文化產業獲得成功。文化產業屬于高利潤與高風險并存的產業,在產業的發展過程中,文化產品是否符合用戶的需求,是文化產業能否獲得成功的重要因素。第三,文化產業和大數據能互為促進。文化產業能累積龐大的有效數據,通過大數據分析,能優化文化產業結構,促進文化產業大發展,又能產生新的有效數據,從而螺旋上升前行。因而將大數據與文化產業融合,能促進兩個產業良性可持續發展。
大數據對文化產業的發展具有重要價值。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美好生活的需求包含著人民對文化的需求,文化產品要有效滿足這種需求,文化產業要順應時代的發展與趨勢。大數據可以從龐大的數據中發現有價值的規則和模式,通過“過去發生了什么”“現在怎么樣”來有效預測“將來會發生什么或者需要什么”。因而,文化產業與大數據的融合,不但可以有效創造出符合人民需求的文化產品,促進文化的發展與繁榮,同時對于文化產業的發展,也具有極大的商業價值。
針對當前貴州省文化內容創作水平不太高、文化服務質量不太好、文化產品供需有些脫節、文化產業面臨升級轉型等問題,在文化產業發展中要堅持大數據思維,有效分析人群喜好,明確目標受眾的需求,創造出適應文化市場規律的產品。
大數據與文化產業相融合,能應用于文化產業的多個門類,從而生發出新的文化產業模式與業態。在國外,影視、音樂、旅游、設計等領域,都有了大數據的具體應用。當前,貴州將大數據與蓬勃發展的旅游融合起來已經取得明顯成效。2016年6月,貴州省正式全面啟動了“七朵云”之一“智慧旅游云”的建設,該項目堅持政府引導、企業投資、市場化運營的模式,力求打造成為資源共享、管理技術協同、綜合效益明顯的平臺,從而逐步實現數據資源“聚、通、用“,將數據資源有效轉化為新的業態,成為新型互聯網旅游產品,這對于貴州旅游發展的數字化、智慧化、國際化、多元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與意義。
大數據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的局限性
大數據不是萬能的。將大數據應用于文化產業,還需要認識到大數據并非萬能的,以及文化產業本身的特殊性。一是大數據所能獲得的數據盡管海量,但仍不能窮盡。二是受大數據的分析模式、角度、模型,乃至分析者本身素質、能力等方面的影響,所得出的結論,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而,哪怕有大數據這一先進工具,也未必就能解決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的所有問題,要充分利用大數據,但不能完全依賴于大數據。
文化產品具有多重屬性。文化產品不僅僅具有商品屬性,還具有文化屬性;文化產品不僅僅具有娛樂功能,還具有教化功能與審美功能,這些商品之外的屬性和功能,都會影響文化產品在市場的接受程度。同時,如果過于依賴大數據分析的結果,并以此為導向而忽略了文化產品創作者本身的藝術才華、品味、理念,極易導致文化產業娛樂化、媚俗化傾向,從而極大地影響文化產品的思想性、藝術價值和審美價值,甚至影響到整個社會的文化導向,將會偏離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發展的前進方向。
在大數據時代,要深刻認識文化產業發展的特殊規律,也要接受互聯網與大數據帶來的沖擊、變革與挑戰。要充分認識大數據這一“鉆石礦”的價值,將大數據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也要善于整合各類有效資源,增強融合的廣度與深度,推動虛擬與現實的融合,發現當前貴州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的短板與問題,有的放矢,創新發展,有效實現新的戰略轉型,優化產業結構,創造新模式,拓展新路徑,延長產業鏈,產生新成果,從而不斷適應新時代的發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