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7日訊 5月6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河北省繼續開展張家口賽區冬奧會建設項目投資審批改革試點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同意河北省繼續開展張家口賽區冬奧會建設項目投資審批改革試點,試點期限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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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復》中明確,要緊緊圍繞精彩、非凡、卓越的辦賽目標和“綠色辦奧、共享辦奧、開放辦奧、廉潔辦奧”理念,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深刻轉變,更好推動張家口賽區冬奧會項目建設。河北省人民政府要認真組織實施《試點方案》,強化細化責任落實,完善項目法定手續,審批監管服務并重,防止未批先建,在建設項目投資審批改革方面取得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試點中的重大問題和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2017年,國務院批復同意《河北省張家口賽區冬奧會建設項目投資審批改革試點方案》,試點期為3年。根據該方案,試點范圍包括2022年冬奧會張家口賽區場館及相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試點主要措施是實行集體審議,提高決策效率和水平。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手續和環節。對適宜由市、區政府部門審批的事項,按照方便項目單位就近辦理和基層政府貼近服務的原則,盡量交由市、區政府部門辦理。創新審批方式,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探索實行審批部門一次性告知項目單位應具備的條件和需提交的材料,以及項目建設具體標準和要求;項目單位書面承諾按照標準和要求執行后,審批部門即以一定方式認可項目單位的申請事項,項目單位據此即可開展所申請事項的實施工作。同時,審批部門對項目單位承諾事項的落實情況加強監管,對于確按標準和要求實施的,予以發放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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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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