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9日訊(記者 魏金金)規范城市更新活動,有助于轉變城市建設方式,提升城市整體品質,增強城市安全韌性,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推動城市實現高質量發展。日前,北京市住建委在其官網就《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開征求意見。
北京城市更新的特點是“減量發展”,不搞“大拆大建”。《條例》聚焦民生保障和突出首都特點,明確城市更新5大類、12項更新內容。其中,多處就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提出具體要求。
《條例》明確,編制城市更新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前應對街區現狀進行評估,分類梳理規劃范圍內需要更新改造的建筑和空間信息,以及存量資源的分布、功能、規模等信息,自下而上查找問題,提出更新利用的引導方向和實施要求。涉及歷史文化資源的,應當開展歷史文化資源調查評估。
在開展城市更新活動過程中,《條例》提出,嚴格落實城市風貌管控要求。城市更新過程中,不破壞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樹,不挖山填湖,不隨意改變和侵占河湖水系,不隨意改老地名。落實本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要求,挖掘歷史文化和時代價值,延續歷史文脈,留住鄉愁記憶。
按照《條例》規定,實施首都功能核心區平房(院落)保護性修繕、恢復性修建,可采用申請式退租、換租、房屋置換等方式,完善配套功能,改善居住環境,加強歷史文化保護,恢復傳統四合院基本格局;首都功能核心區平房(院落)騰退空間,在滿足居民共生院改造和申請式改善的基礎上,允許實施主體依據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利用騰退空間發展租賃住房、便民服務及文旅服務等行業;對于位于重點地區和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危舊樓房和簡易樓,鼓勵居民騰退外遷,改善居住條件。
《條例》明確,支持利用騰退地下空間用于倉儲、便民店、家政等便民商業服務網點及文體中心、社區活動中心、宣教基地、物業辦公、養老服務等社區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利用騰退地下空間補充完善街區服務功能。
北京市城市更新包括居住類、產業類、設施類、公共空間類和區域綜合性城市更新5大類。按照《條例》要求,實施老舊公共空間的更新改造,以綠色空間、濱水空間、慢行系統、邊角地、插花地、夾心地等為對象,提升精細化治理水平,改善環境品質與風貌特色。實施居住類、產業類城市更新項目時,可將邊角地、插花地同步納入相關更新規劃,并同步組織實施。鼓勵社會投資主體一體實施相鄰公共空間更新。
《條例》還提出,北京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對涉及公共利益、產業提升的城市更新項目予以資金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鼓勵通過依法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券等方式,籌集改造資金。納入城市更新計劃的項目,依法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涉及納稅人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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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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