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江西省出臺《關于加大城鎮貧困群眾脫貧解困力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全國率先推出城鎮貧困群眾全面脫貧解困系列舉措,對全省88.61萬城鎮貧困群眾進行系統幫扶,確保到2020年城鄉貧困群眾同步實現全面小康。
2016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江西時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個不能少。”牢記總書記殷殷囑托,江西著力推進精準脫貧攻堅工作,2017年,井岡山市、吉安縣相繼脫貧摘帽,瑞金市等6市縣達到摘帽標準,全省貧困發生率降至2.37%。在此基礎上,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關注城鎮貧困群眾脫貧解困,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個不能少,既包括農村貧困群眾,也包括城鎮貧困群眾,努力探尋一條加大城鎮貧困群眾脫貧解困力度、城鄉同步實現全面小康的新路。在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過程中,江西省委、省政府主要率領省直相關部門深入調研,摸清底數,提出政策建議,只用了短短3個多月的時間,一張事關廣大城鎮貧困群眾、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全面脫貧解困網在全國率先織就。
據悉,該《意見》從基本生活保障、就業創業、醫療保障、教育救助、社會保險、住房安全保障、臨時救助制度、各類資源幫扶等八個方面為城鎮貧困群眾量身定制了幫扶措施。《意見》明確,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城鎮貧困群眾貧困線,將原有67.73萬城鎮特困人員、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納入幫扶對象,提高保障標準、強化保障措施。同時,針對因病致困致貧等現象,將收入達到貧困線以上、在當地低保標準1.5倍以內且發生重大支出,實際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標準的20.88萬支出型貧困低收入群眾納入幫扶對象,由財政出資按一定標準助其購買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重大疾病商業補充保險。
該《意見》突出了精準和可持續性,提出建立精準識別對象、精準動態調整、精準數據共享的工作機制,確保識別精準;綜合運用基本生活保障、就業創業、醫療保障、教育救助、社會保險、住房安全保障、臨時救助制度、各類資源幫扶等政策措施,確保幫扶的針對性有效性;實施低保政策延退,放寬臨時救助比例和次數,幫助貧困家庭就業,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重大疾病醫療補充保險、醫療救助四條保障線,確保可持續。
《意見》強調,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加強基本保障、又不吊高胃口,確保城鎮貧困群眾實現“兩不愁、三保障”。為推進《意見》貫徹實施,江西明確縣(市、區)黨委和政府承擔主體責任,黨委書記和縣(市、區)長是第一責任人,統籌相關部門做好進度安排、政策落地、資金使用、人力調配、推進實施等工作,確保城鎮貧困群眾如期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賴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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