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2日訊(記者黃曉芳)最近有件沸沸揚揚的事是大棚房被嚴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已對京津冀地區大棚房開展聯合督察,并部署開展全國性初步排查。
什么叫大棚房?大棚房是以農業設施為名的違法建筑。承租方建設農業大棚時,在大棚房旁邊或內部建設“配套用房”,對外租售。有人曾打這么一個比方,在高空中俯視某個區域,農業大棚整齊排列,但如果走進大棚內,卻是房屋休閑設備一應俱全,實質上是以農業之名行非農化之實,甚至有的公然當成房地產來銷售。
也就是說,農業大棚是障眼法。為什么要這么做?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國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應用遙感衛星進行衛片執法檢查,有些人便打起了城市郊區大棚的主意,在農業大棚里搞起了休閑旅游,甚至做起了房地產生意。
最近,自然資源部對京津冀三地進行了初步排查,發現違法建設“大棚房”項目2799個、棚數3.6675萬個,涉及土地面積9869畝,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區縣和河北省涿州、大廠、廣陽、安次、宣化等環京市縣,購買者七成以上是城市居民。
其他省份的問題“大棚房”分布在濟南、鄭州、西安、長春、烏魯木齊、青島、濰坊等北方城市周邊,多以發展現代農業為名,違法占地建設住宿餐飲、休閑旅游等。
為什么主要在北京城市周邊?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主要原因是北方因冬季寒冷,有大棚的需求。南方因氣候適宜,少有大棚。
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負責人馬素蘭表示,“大棚房”占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農田。
業內人士表示,北京、天津近年來房價高昂,因此有些人便在環京津的縣市打著搞農業的名義蓋房子,以為打著農業的名義就可以行違法用地之實。
農業和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要抓緊制定整治行動方案,全面開展拉網式、臺賬式清理排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堅決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手軟;要盡快恢復被占用耕地的生產功能,做到農地農用、農棚農用;要加強土地用途跟蹤監管,特別是對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的監督管理,防止利用耕地搞休閑旅游等非農建設;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各項清理整治工作。
據了解,截至目前,三省(市)已拆除或整改大棚房項目1854個、棚數3.01萬個,涉及土地面積2697畝。馬素蘭表示,在集中整治過程中,對于觸碰耕地紅線獲得個人違法利益或由于瀆職、失職導致違法問題后果嚴重的責任人要堅決查處。要在解決具體問題的同時完善監管政策,使各項設施農業政策規定明確、便于操作。
(責任編輯: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