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日前撰寫了《關于數字人民幣M0定位的政策含義分析》一文,詳解數字人民幣。
范一飛在文章中表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并向公眾兌換”,并“與紙鈔和硬幣等價”。
M0指的是流通中的現金。簡單來說,數字人民幣將從替代老百姓手中的現金、零錢入手。至于其他,如居民存款、企業存款等在銀行賬戶中的錢,本來就是以數字形式存在的,因此不需要再進行重復建設。
“從M0的費用體系看,數字人民幣是央行向公眾提供的公共產品,不計付利息,央行也不對兌換流通等服務收費。”范一飛指出,央行建立免費的數字人民幣價值轉移體系和金融基礎設施,不向發行層收取兌換流通服務費用,商業銀行也不向個人客戶收取數字人民幣的兌出、兌回服務費。
對此,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經濟日報記者表示,數字人民幣是現金的替代,而現金是沒有利息的,因此,數字人民幣也沒有利息。
但從使用體驗看,移動支付和數字人民幣支付感受可能差不多。但有一點明顯的區別——移動支付在使用時必須要有網絡。但是,數字人民幣離開網絡照樣能用。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曾介紹,未來數字貨幣的使用場景可能是這樣的:只要你我手機上都有數字人民幣的數字錢包,那連網絡都不需要,只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把一個人數字錢包里的數字貨幣,轉給另一個人。
使用數字人民幣支付,花出去的直接是數字化人民幣,跟花現金一樣。而且,數字人民幣不能拒收。董希淼表示,按照人民幣的法償性規定,以數字人民幣支付我國境內一切公共和私人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具備接收條件的情況下不得拒收。
數字人民幣還能有效防范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現金具有匿名、不可追蹤等特點,大額現金往往為貪污腐敗、偷稅漏稅、恐怖行為、洗錢犯罪等提供便利,危及國家經濟金融秩序,甚至危及國家安全。
范一飛指出,數字人民幣采取可控匿名機制,人民銀行掌握全量信息,可以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分析交易數據和資金流向,防范打擊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有效維護金融穩定。
范一飛表示,數字人民幣也要遵守大額現金管理及反洗錢、反恐融資等法律法規。如按照人民銀行《關于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為配合反洗錢相關工作,試點地區的數字人民幣也要進行大額存取現登記,相關機構應就數字人民幣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向央行報告。
截至目前,央行正在穩步推進數字人民幣的研發試點工作,推出尚無時間表。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司長孫國峰8月25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以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孫國峰表示,數字人民幣還在內部封閉試點測試階段。數字人民幣正式推出沒有時間表。
(責任編輯: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