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5日訊(記者 李丹)中共中央宣傳部25日舉行“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第二場,聚焦新時代立法工作成就與進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截至4月20日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全國人大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99件,作出立法解釋9件,現行有效法律292件。與上一個10年相比,新制定的法律數量增加三分之一,修改的法律數量增加近2倍,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增加1.5倍。立法數量大幅增加。
2020年,作為新時代重大立法成就的民法典獲得通過。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的先河,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以民法典的頒布為標志,我國法律體系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進一步增強。
許安標介紹,這10年,一些重點領域基礎性、綜合性、統領性法律相繼出臺,帶動了該領域相關單行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比如,在文化建設領域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推動我國文化領域立法的發展;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制定了9部單行稅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對標時代要求、實踐需要,得到修改完善,提升了法律規范的及時性、針對性、可操作性。針對新興領域風險點、空白區,及時出臺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重要法律。
通過授權決定、改革決定保障改革先行先試依法有序進行,積累試點經驗,形成制度成果,再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是新時代立法工作的顯著特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主任岳仲明介紹,近1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共作出30件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涉及關系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這30件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確定的大部分改革任務已經完成,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打包修改”法律的形式落實改革要求。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主任童衛東表示,近年來,全國人大修改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相關法律,取得多項重要立法成果。另外,還修改了全國人大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地方組織法,完善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織、職權和工作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的立法、監督、代表的各項工作。下一步,全國人大還將修改立法法、監督法、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進一步完善人大的立法權、監督權和工作制度。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運用憲法、基本法和其他法律賦予的各項權力,對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全面準確實施基本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澳門基本法委員會研究室主任楊兆業介紹,近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方面,出臺了一系列重要舉措。2020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制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同時,決定將香港國安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明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通過上述舉措,建立健全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了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落實了“愛國者治港”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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