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22日晚刊發《浦東消保委: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調解 堅持翻包檢查》一稿,引發廣大網友熱議,登上微博、百度等熱搜榜單。上海迪士尼度假區(以下簡稱上海迪士尼)23日發布《就上海迪士尼樂園游客須知的一些說明》(以下簡稱《說明》),稱安檢是“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與各部門通力合作”,卻只字未提廣受網友質疑的“翻包”。“翻包跟安檢是兩碼事。”上述說明被網友指責“不真誠”。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相關律師接受人民網采訪表示,安檢跟翻包的概念不同、目的也不同,前者是出于安全考慮進行合法檢查,后者涉嫌為禁帶食物侵犯顧客隱私權。
上海迪士尼七次提安檢不提翻包與禁帶食物
疑問1:安檢怎能等同于翻包?機場安檢都很少翻包!
“對我們的游客而言,安檢不是件有樂趣的事,事實上對我們也同樣如此。”上海迪士尼23日發布《說明》,其中七次提到安檢,只字未提備受網友詬病的“翻包”。
不少網友認為,安檢和翻包是兩碼事!微博網友@粉筆袁東評論稱:“上海迪士尼辯稱自己的行為是合法合規。不過仔細一看,迪士尼說的是安檢合法合規。我想說的是,安檢和翻包其實是兩回事。安檢的手段有很多,翻包是一種效率最低的方式。翻包的本質目的恐怕還是為了防止‘自帶酒水’。”網友“午未之交”表示,“我支持你安檢,但不支持你侵犯我權益,希望有消費者出來告他們霸王條款。”還有網友表示,“這應該是以安全檢查為由進行的食品搜查吧?”“機場安檢都很少翻包啊!感情你們迪士尼安檢比機場還嚴,非要翻包?”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成員邱寶昌24日對人民網表示:“對大型游樂場所進行安檢是符合相關規定的。但是,安檢跟翻包是兩個概念。翻包搜查消費者隨身所帶的物品與正常的設備安檢是完全不同的,目的不同,檢測方式也不同。安檢是機器檢查,配手持儀器或者設備,而翻包有違人格尊嚴。”
上海迪士尼稱安檢系“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各部門通力合作”
疑問2:哪個法哪個規哪個部門會支持企業侵害消費者隱私權?
上海迪士尼在《說明》中稱: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我們需要在所有游客進入上海迪士尼樂園之前,對游客及其攜帶的行李物品進行安檢。我們與各部門通力合作,制定了游客入園的安檢流程,并持續進行審視及優化,以確保其合法合規。
依哪個法哪個規?與哪個部門合作?上海迪士尼在《說明》中沒提。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律碩士導師、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松律師表示,上海迪士尼偷換了翻包和安檢的概念。安檢是通過機器設備對箱包和人身進行檢查,不涉及對人格尊嚴、隱私權、個人信息的侵犯。而翻包屬于典型的搜查行為。《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公民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法律上可視為公民身體的延伸,也不能隨意搜查。此外,《侵權責任法》把“隱私權”納入了保護范圍,隨身攜帶的小包無疑會隱藏著主人不愿示人的隱私,他人隨意翻看當然涉嫌侵犯隱私權。
劉昌松表示,公檢機關依據刑事訴訟法行使搜查職能,也應出示搜查證之后為之,一個企業哪能這樣干?!這是明顯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還可以構成非法搜查罪,要承擔刑事責任。“現在糾紛案件出現了、問題暴露了,還是應當回到法律層面上來,因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承諾是無效的。”
上海迪士尼稱“‘不接受調解’的說法不符合事實”
疑問3:愿意接受調解為啥不拿出行動來?
上海迪士尼在《說明》中稱:有關樂園的食品政策的訴訟也引起了很多討論。我們不希望就這一未決訴訟進行公開評論和回應,但上海迪士尼度假區充分尊重并積極配合包括調解在內的各項法律程序。關于“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調解”的說法不符合事實。
劉昌松指出,調解不只有訴訟調解,還有訴訟外調解,包括人民調解主持的調解、消保委主持的調解等,這些調解也是有程序法律依據的。如果消保委調解成功,哪怕案件已經進入訴訟程序,消費者也可以撤訴。
人民網記者此前以消費者身份投訴上海迪士尼“翻包”,上海市浦東新區消保委回復記者時稱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調解。(詳細參見人民網22日晚刊發的《浦東消保委: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調解 堅持翻包檢查》)
上文中提到的“不接受調解”與上海迪士尼牽涉的訴訟(含可能的訴訟調解),也就是其此前被上海華東政法大學學生小王起訴的案件,并不是一碼事。上海迪士尼在《說明》中是否將二者混淆了?
“調解分幾種情況,可由第三方通知有關當事人進行調解,當事人也可主動要求第三方進行調解。”邱寶昌指出,姑且不說浦東消保委的回復,上海迪士尼如果有調解意愿的話,可主動要求第三方如消費者保護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例如可申請中國消費者協會或者上海消保委進行調解,以化解矛盾。
“經營行為到底違規還是沒違規?是否涉嫌侵權,就民事部分是否愿意接受公眾的意見和消費者組織的調解?” 邱寶昌表示,希望上海迪士尼給出明確的正面回答。
上海迪士尼稱防止對環境有影響的物品被攜帶入園
疑問4:園區出售的飲食就不影響環境?給中國人扣不文明的帽子?
上海迪士尼在《說明》中稱,希望造訪上海迪士尼樂園的游客能了解并遵守“上海迪士尼樂園游客須知”,包括入園安檢,共同防止會對游客安全和樂園環境有影響的物品被攜帶入園。
微博網友@子不語雪留言道:“故宮都能自帶食物和水,也沒看見滿地垃圾,不要總給中國人扣上不文明的大帽子。”
記者近日在上海迪士尼探訪發現,在園區餐廳,不少游客正在用餐,一個面包售價25元到35元不等、一個蝴蝶酥30元、一份三明治套餐80元到85元一份、慕斯蛋糕58元到108元不等。
有網友指出,“迪士尼堅持這個做法,恐怕不是所謂的衛生擔憂。因為衛生擔憂根本不值一駁,迪士尼自己也賣飲食,一樣會產生垃圾”;“之所以不這么做,最好的解釋是,在園內賣高價飲食掙錢更多。”
“園區內餐飲是比較貴的,消費者應該有選擇是否要在園區內部進行消費的權利。”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此前接受人民網采訪時表示,上海迪士尼作為中國內地唯一一家迪士尼樂園,利用了其在中國的特殊地位對消費者進行了限制。“明示的規定并不等于合理,若明示的內容影響了公共利益,顯然不合法。不能因為經營者的私利要求消費者讓渡相應的權利。”
邱寶昌認為,針對園區衛生,迪士尼可以多設置垃圾桶,對游客進行引導等等。不能因為游客增加了樂園的保潔負擔,就把條件強加在游客身上。
上海迪士尼稱將持續優化安檢流程 認真傾聽各方反饋
疑問5:如何優化?對網友關心問題避而不談?
上海迪士尼在《說明》中稱:再次感謝媒體和公眾對于上海迪士尼度假區的關注、支持、意見和建議,我們將持續認真傾聽各方反饋,不斷優化我們的運營。并提到“持續進行審視及優化”安檢流程。
具體如何優化?聽取了媒體和公眾的哪些建議?《說明》中只字未提。
過去數周,有關上海迪士尼禁止帶食物翻包檢查的報道多次登上社交及新聞平臺的熱搜榜單,網友紛紛留言、建議。網友“Mo-hicans”認為上海迪士尼的《說明》“答非所問,故意避重就輕。侵犯游客隱私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大家都很關心不能自帶食物的問題直接避而不談。毫無誠意的道歉!”
媒體相繼刊發評論對上海迪士尼的相關行為提出質疑。《人民日報》客戶端發表題為《堅持翻包檢查的迪士尼,誰能治得了?》評論指出:“輿論的‘組合拳’猶如打在棉花上,上海迪士尼用傲慢姿態作出‘回敬’。”
《新京報》以《上海迪士尼,別拿“安檢”借口給“翻包”遮丑》為題發布快評指出,“上海迪士尼禁止游客自帶食物,已經涉嫌排除了消費者自由選擇的權利,近似于‘霸王條款’;還偏偏要拿著安檢的借口來給翻包檢查遮丑,這樣的吃相,比起理直氣壯說‘為了銷售園內食品’更難以接受。”
《經濟日報》《上海迪士尼拒絕調解,誰給你的底氣?!》一文援引律師胡鋼的觀點稱,上海迪士尼相關經營者號稱“跨國企業”,卻未恪守一流的企業社會責任,未體現“消費者至上”的經營理念。
微信公號“左轉法律”刊文指出,“迪士尼聲明中‘應相關法律法規’,請問是哪一部是法律法規?顯然,迪士尼是祭起安檢的大旗,繼續為其翻包檢查強辯而已。噫,一家大企業的法律水平竟如斯。”
22日下午,就廣大網友的相關疑問,人民網記者與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取得了聯系,目前在等待進一步的回復。
《四問上海迪士尼:翻包、“雙標”,憑什么?!》
《“人民網四問上海迪士尼”引網友熱議 迪士尼稱最快5個工作日答復》
《浦東消保委: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調解 堅持翻包檢查》
《起訴上海迪士尼的當事人及其律師表示:希望更多消費者通過司法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