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19日訊(記者祝惠春)近期,針對此前被證監會處罰的明星趙某,18位浙江股民決定起訴其夫婦及其控制的龍薇傳媒,擬索賠近500萬。這使得證監行政處罰成為市場關注熱點。
我國資本市場曾飽受市場亂象困擾。2015年以來,證監會提出依法全面從嚴的監管執法理念。證監會主席劉士余要求,執法要使違法違規者“該擔的責,該受的罰,一項都不能少!”
2018年上半年,證監系統共作出159項行政處罰決定,比2017年同期增長41%,罰沒款金額63.94億元,在去年同期基礎上再創新高,市場禁入20人次。行政處罰數量、罰沒金額和市場禁入人數創新高。近日,在證監會系統行政處罰工作會議上,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認為,行政處罰依法全面從嚴的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
補監管短板 查處“硬茬子”
近年,一批老百姓深惡痛絕的股市里的違法違規行為被查處。幾起標志性案件的行政處罰訴訟判決使得一些長期困擾執法的基礎性制度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比如,欣泰電氣溫德乙訴證監會案中,北京一中院支持了證監會對實際控制人兼任董事長采取“雙罰”的法律適用原則;在胡曉勇訴證監會案中,北京高院支持了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董事勤勉盡責義務以及判斷標準等一系列法律適用原則;北京東易律師事務所訴證監會案中,北京一中院支持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明確了律師事務所關于證券業務的執業邊界。
“這個非常不容易。行政處罰對抗性強。真動名譽財產,對方都是卯足勁對抗。”業內人士表示。當前,證監會“查審分離”的執法模式,頗有特色。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前,實行查審分離,處罰決定后,要接受行政復議監督和行政訴訟司法審查,還有紀檢部門和媒體的監督。
在工作架構上,證監會處罰委做好執法工作把總收口的同時,行政處罰權全面下放到各地派出機構,切實賦予一線屬地監管職責,并設立巡回審理辦公室,形成了處罰委、巡回審理工作組、派出機構合理分工,齊頭并進的“一盤棋”格局。大案要案向處罰委聚集,普通案件隨調查重心下傾。執法體制機制的優化,凝聚了全系統的執法合力,初步實現“一個拳頭打出去,一個標準管市場。”
有一種論調認為,證監會依法全面從嚴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會讓市場“人氣”散失。專家表示,如果股市人氣要靠炒作支撐,犧牲“三公”原則,那豈不是飲鴆止渴?依法全面從嚴執法,是重塑資本市場生態的制度建設之舉,將從根本上增強投資者信心。保持執法一貫性,確定性,讓市場形成預期,將充分顯現法律對投資行為的領引作用。一國的監管水平和執法能力是該國資本市場競爭力的重要體現,有效監管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
當然,目前還存在一些違法違規成本低、執法手段不足的問題。其中,比較醒目的是,《證券法》對信息披露違法規定的頂格處罰只有60萬元,招致社會上長期詬病,甚至指責證監會偏袒包庇上市公司,“罰酒三杯”了事。對此,專家表示,現階段市場發展不成熟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不適應的監管制度。某種程度上,根源在法律制度層面。通過《證券法》修訂和《刑法》解釋出臺,這些問題有望得到解決。此外,在現有法律修訂前,證監會和有關部門還可通過用足用好法律規定,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箭齊發”,以增大執法威懾力,提高違法成本。
比如,近期,證監會援引《基金法》規定對多起私募基金“老鼠倉”案件進行處罰,相比之前罰款金額大幅提高,對私募基金形成極大震懾。再比如,雖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政罰款上限僅有60萬,但證監會一方面做好自己的事,通過依法對實際控制人兼任高管的情形采取“雙罰”,在法律規定范圍內最大限度提高違法成本;另一方面,積極支持投資者對信息披露違法的上市公司及其股東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加大刑事移送力度。滬深交易所也據此啟動重大違法退市程序。通過一系列組合拳,對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來說,其信息披露違法的后果可能不僅僅是行政罰款,其可能面臨巨額民事賠償和牢獄之災,甚至失去上市地位。
挑戰嚴峻 “碰硬”一以貫之
當下,局部債務風險和流動性收緊問題,在股市債市期市中有所體現,并誘發股市債市期市中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經驗表明,經濟下行壓力增大時期,也是市場風險暴露的時期,往往也是違法行為多發時期。
與此同時,市場開放程度加深,境內外市場聯動性增強,市場日益復雜。新工具、新技術、新的交易安排帶來的違法違規行為具有高科技性、隱蔽性,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不易辨別。比如,程序化高頻交易的監管要求,在世界范圍內都是一個模糊問題。再比如,資本市場加速開放,如何推進涉外執法?當下的市場生態環境還談不上良性發育,市場約束機制還不健全,市場的自我修復功能還比較弱......這些市場中的新老課題疊加,使得證監執法挑戰格外嚴峻。
因此,專家認為,片面強調市場化而放松監管、打著市場創新的旗號而非議從嚴執法,不但觀念上是錯誤的,實踐中也是非常有害的,必須旗幟鮮明地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絕不動搖。
另一方面,證監行政執法不適應的一面突顯。專家表示,這種不適應,表現在“總量”和“結構”上。“總量”上執法人員配置不足。以證監會處罰委為例,正式編制只有24人,一年有300多件案子,還有處罰的復議和訴訟等。“結構”表現在執法人才結構、知識結構等“結構”性問題突顯。比如,統一債券市場監管、多層次資本市場監管、股權眾籌、區塊鏈等新事物監管、涉外監管等,這些新挑戰如何應對,是一道道待解難題。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湯欣認為,金融監管,尤其證券監管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與財力。研究表明,目前美國證監會(SEC)的雇員數量比中國證監會稍多,但人均的財政撥款十倍于中國證監會,而且執法部分的雇員通常具有實務界的工作經驗,國際合作也較為豐富。可見,中國證監會需要有更多的國家投入、更好的人才隊伍以及更豐富的對市場更貼近的了解。
資本市場的監管是一個系統工程,自律監管、行政監管、司法懲治需要第次銜接、協調一致。比如,美國證監會雖是全球范圍內執法經驗最為老道的市場監管者,但面對一個龐大、復雜而變化萬端的證券市場時,僅僅依靠行政執法的力量也是不足以形成有效治理的。在美國,針對市場違法行為更為主要依靠司法力量,如集團訴訟機制、證券市場律師、民事賠償制度乃至刑事責任檢控等。由于種種原因,我國資本市場上的民事賠償機制還不發達、刑事責任與行政處罰兩種機制的銜接方面還有較大的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