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等9部門近日印發《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行動計劃》提出,到2020年,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初步建立,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有效提升,受益者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的政策環境初步形成。到2022年,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水平明顯提升,生態保護補償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生態保護者和受益者互動關系更加協調,成為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有力支撐。
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順利推進,重點領域、重點區域、流域上下游以及市場化補償范圍逐步擴大,投入力度逐步加大,體制機制建設取得初步成效。但在實踐中還存在企業和社會公眾參與度不高,優良生態產品和生態服務供給不足等矛盾和問題,亟需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激發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
《行動計劃》明確了多項重點任務,包括: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要健全資源開發補償、污染物減排補償、水資源節約補償、碳排放權抵消補償制度,合理界定和配置生態環境權利,健全交易平臺,引導生態受益者對生態保護者的補償。積極穩妥發展生態產業,建立健全綠色標識、綠色采購、綠色金融、綠色利益分享機制,引導社會投資者對生態保護者的補償。
在配套措施方面,將健全激勵機制,完善調查監測體系,強化技術支撐,為推進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創造良好的基礎條件。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熊麗)
(責任編輯: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