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專訪知名音樂人丁薇:“必須重視版權,音樂才有前途”
今年夏天,一場音樂版權之爭在獨立音樂圈掀起軒然大波。知名獨立音樂人李志指責某音樂類選秀綜藝,在未經自己授權的情況,擅自演唱自己的歌曲,以此向節目方索賠300萬元。雖然該案正在審理中,尚不知曉最終結果,但不少圈內人士都認為,李志的維權行為對于整個音樂行業來說,是一種進步。
“李志這件事再一次喚起了大眾對于音樂版權的重視,也算是給很多侵權方敲響的警鐘吧。”知名音樂制作人、歌手丁薇評價道。她還認為,這應該算是2018年音樂圈的年度事件。目前,2018名人堂·年度音樂評選活動正在火熱投票中,記者特別專訪了數次擔任《快樂女聲》評審的知名音樂制作人丁薇。
音樂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事業,一類是工具”
近兩年的音樂圈,選秀類節目復蘇,尤其是以照顧粉絲市場的“pick”型音樂節目頻出。相比較曾經的超女快男,現在的音樂選秀更市場化、娛樂化,重“秀”不重“選”。
“能夠存活必然有它的道理,它既然有市場,必然就有存在發展的可能性。”在丁薇眼中,音樂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將其視為崇高的事業,畢生為其奉獻;一類則是將音樂用作工具和途徑,是成名的關鍵。“不管哪一種,都沒有對錯之分,大家的標準和選擇不一樣。一些嚴肅的音樂人特別見不慣這種娛樂化的現象,是因為他選擇了崇高的事業,所以會認為對音樂有所褻瀆。”
在丁薇多年的評委經歷中,也遇到過不少希望借助音樂選秀來出名的年輕人,“他們也許不是真的熱愛音樂,只是希望能借助這條路徑達成自己做演員或者當明星的愿望。有很多曾經我選出來的歌手,早就沒有唱歌了。”
從嚴肅的角度來說,丁薇認為一個合格的歌手至少要具備“音準、節奏、樂感”三方面的功底,“其實現在很多選秀歌手都是達不到這個標準的。”但是他們或是長相上、或是性格上有所長處,自然就能在娛樂圈立足。在丁薇看來,市場沒有那么多嚴苛的準則。
音樂選秀救不了行業:“真正的進步要靠重視版權和幕后”
擔任過多年音樂選秀節目的評委,選出過成千上萬個歌手,“有音樂天賦的沒有一千也有好幾百吧,但是現在還有多少在唱歌呢?”丁薇遺憾地說道,“因為很多人都無歌可唱。”
在她看來,音樂選秀的初衷固然是可以為有夢想的人提供平臺,但是站在促進音樂行業發展的角度來講,這樣的方式救不了音樂。“因為對音樂制作幕后以及版權的重視還不夠,真正生產音樂的人不能有盈利。行業要發展,必須要有錢。現在的情況是大公司有錢,而幕后從業人員和獨立音樂人收益和付出不成正比,版權問題還有待解決。只有真正解決了這兩個問題,才能在根本上推動中國音樂的發展。
丁薇坦言,她目睹過很多選秀出身的優秀歌手從一時的輝煌走向沒落,“風光一時,如果公司不愿意繼續投入和包裝里,空有音樂是不足以讓人吃飽飯的。任何行業的發展都需要根基,音樂的根基就是幕后這些作詞人、作曲人、編曲師等等。如果這些人都能活得很好,這個行業必然能蓬勃發展。”
如今的丁薇已經多年沒有當音樂節目的評委了,她談道:“以前他們之所以找我做評委,是因為我既是歌手,又是制作人,覺得我的意見會比較客觀。但是現在節目需要可以帶動收視率和流量的人去擔任評委,這也是市場需求的變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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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邵希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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